2007年6月16日星期六

吴尊填报年薪仅得百万台币 涉嫌逃税遭调查

【星岛网讯】凭台剧《花样少年少女》走红的吴尊,人气爆灯之余,广告收入不断,日前却传出他的全年收入仅得100万台币,遭台湾税局追查,无端端惹来“逃税”的传闻。

  《花样少年少女》令身为第一男主角的吴尊名利双收,除了以“飞轮海”义推出唱片、写真集和广告等等外,吴尊个人亦有接拍广告,早前以过百万台币酬劳,为某眼镜店担任代言人,有关广告片亦于日前曝光,由于吴尊脱下隐形眼镜时不慎伤眼,近日他恍如配合了广告的宣传,不时以四眼仔形象示人。

申请工作证被拒

  人红自然是非多,台湾爆出吴尊“逃税”传闻,本身是汶莱人的吴尊,在台湾工作需要申请外籍艺人的工作证,当地的劳工局须将其收入的资料,呈报于国税局单位核对,谁知,被有关人员发现他全年收入仅得100万台币,平均月薪仅得8万台币,跟一般中层打工仔的人工无异,以他目前的走红程度,这个数目令人难以相信,国税局即时派人跟吴尊的经理人公司了解,其申请的工作证亦因此被打回头。

反指国税局误解

  吴尊经理人陈慧英承认遭税局调查:“去年吴尊只算是新人,大部分酬劳都是1至2万台币,所以全年的收入,真的不多,我们也明白,以他现在的走红程度,遭国税局误解都是情有可原的,公司会全面配合,与国税局合作。”

  据知,去年吴尊所拍的《东方茱丽叶》每集酬劳仅得1万元台币,17集片酬为17万台币,连带演出15集《花样少年少女》和客串演出《终极一班》,演戏方面的酬劳约40万台币,去年飞轮海推出的同名大碟,卖出4万张,分红约40万台币,吴尊只分到四分之一,即10万台币,不过,近日推出的眼镜广告,吴尊收了过百万酬劳,但经理人公司强调这辑广告,并不包括去年收入中。

没有评论: